什么是互碰自赔?
“互碰自赔”机制是保险行业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服务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提高被保险人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简单来说就是各赔各的,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不用去对方保险公司往返周折,快速解决事故处理、修车、理赔等一系列繁琐的手续。
互碰自赔的条件
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可以适用互碰自赔手续,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够申请。
1.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
2.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且在有效期内;
3.只有车损: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
4.损失不超2000元:各方都不超过2000元;
5.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法律法规自行协商确定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
6.各方同意:事故各方对损失确定没有争议,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注意: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如果有以下三种情况,不适用于互碰自赔。对于不适用互碰自赔处理方式的案件,按原有办法进行赔付处理。
1、单独车辆刮蹭;
2、交警判定“一方全责、一方无责”;
3、涉及人员伤亡或车外财产损失;
处理方式
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由各保险公司分别对本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并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对本方车辆损失进行赔偿。
开车遇到小剐小蹭在所难免,正确使用交强险“互碰自赔”,能更快更有效地进行赔付,另外符合条件的异地出险也适用互碰自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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