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遭遇车祸,肇事司机却不及时或没能力赔偿怎么办?不要紧,受害者通过厦门各区设立的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就可得到保险理赔、法律咨询、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民事裁决等一站式服务。
导报记者从昨日举行的厦门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一体化建设现场推进会上获悉,厦门近期将在同安、思明试点的基础上,把这种一站式服务在全市推广。交通事故调处“四难一多”自2004年在厦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四难一多”:调解难、诉讼难、理赔难、救济难,导致因事故损害赔偿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多发。例如,保险公司通常要求被保险人履行完毕赔偿义务后,实行事后理赔,既不利于受害人获得及时救济,也加大了肇事方的经济压力,且由于理赔金额不确定,加大了各方达成赔偿协议的难度;还有,当受害方无力承担医疗费用,而肇事者又不先行垫付时,极易激化当事方的冲突。有鉴于此,厦门首先以同安为试点,创设交通事故一体化调处中心,形成了以审判机关为主导,融合公安、司法、保险等社会资源,实行调解、保险理赔、民事诉讼等一站式服务的模式,此后逐步在全市6个区推广这一工作机制。保险赔付是破解难题关键由于我国实行交强险制度,大多数机动车还有投保商业车险,因此,保险赔付是解决交通事故救助和赔偿的关键。厦门保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同安和思明试点期间,厦门保险业派人驻点调处中心,将理赔服务提前到调解达成前,并且明确了统一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解决了保险公司理赔标准与交警、司法部门标准的差异问题。在保险执付方面,保险公司根据法庭裁定、调解结果和当事人意愿,先行垫付医疗费。此外,保险公司还可根据法庭判决或被保险人申请,直接向受害者支付保险金。据悉,目前厦门全部17家产险公司已通过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达成了进驻协议,计划近期进驻各区调处中心。同时,行业协会还制定了保险服务方案、驻点理赔员管理、理赔单证与审核标准等配套制度,确保保险理赔流程与一体化调处机制衔接顺畅。

作者 you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