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士总结,很多重大事故中,由于没有买好,没有搭配科学,在发生巨大损失时,车主只能是后悔与埋怨,但是为时已晚。很多车主会质问理赔人员:我的车在投了全险,你们都应该赔偿我呀?但是保险理赔就是按照合同办事,车主应该在事前仔细研究保险合同,争取通过各种方式,做好各的保障搭配。
以下是前述资深理赔人员的从业经验,他从汽车风险管理的角度,给准备购买汽车保险的车主几条原则和忠告:
原则一:优先购买足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所有的汽车保险险种第三者最为重要。毕竟,汽车毁了可以不开车,但是,他人的赔偿是免除不了的,购买汽车保险时应该将保持赔偿他人损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否则,唯一可做的就是在事故出现后,先把房子卖掉,或者离婚保全财产,你愿意吗?上述钻空子的前提是对方没有对你的资产申请财产保全。所以,为了避免类似麻烦,还是把第三者险保足额。
原则二:三者险的保险金额要参考所在地的赔偿标准全国各个地方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据汽车保险赔偿的最高标准计算,如果死亡1人,深圳地区最高赔偿可达到150万元,北京地区最高可能也要80万元。举例来说:如果2008年交通事故付全部责任,死亡一人,死者30岁,北京城市户口,赔偿计算如下,估计需要60万元。(1)死亡赔偿金约40万元。(计算方法: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2007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1997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620元。死亡补偿金为1997820=约40万元)(2)如果有小孩1岁,抚养费支付到18岁。(3)如果有需要赡养的老人,需要支付瞻养费。上述三项加起来可能超过60万。如果是北京车主,建议看看自己的老保险单,如果是保险金额不足的,建议至少投保20万以上,有条件的投保50万,不要去节省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钱。有的保险公司在投保超过50万,还拒绝保险呢。从这个角度看,就应该知道第三者责任险的要害了吧。
原则三:买足车上人员险后,再购买开车的人是你,建议如果没有其他和的车主,给自己上个10万的司机险,作为医疗费用,算是对家人负责吧。

作者 you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