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两年前在润华福特4S店买了一辆福克斯,去年买车险时签订了《续保套餐优惠协议》,并交了600元押金。7日,张先生将车卖给4S店,在索要续保押金时遭拒。
“2012年9月,我在润华福特4S店买了一辆福克斯,车险也是在店内买的。2013年9月,再次购买车险时,4S店让我签了一份《续保套餐优惠协议》,还交了600元押金。”在张先生出示的协议中记者看到,“预存保险费600元,分3年使用,每年可使用200元抵保险费;如未在我店内续保,预存保险费不退,且不可享受机油机滤保养和整型喷漆赠送。”
“由于个人原因,我打算把车再卖给4S店。7日,我到4S店办理卖车手续,索要续保押金时遭拒。保险部工作人员说如果不在店内买车险,押金就不退。但我现在把车都卖了,如何再买车险?”4S店的说法让他很无奈。
8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山东福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保险部,一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目前在外地,她对此事不太了解。记者从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汽车销售方强制消费者从店内购买车险,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权的法律;要求消费者签订协议并交纳续保押金,也是不合理的。

作者 you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