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罗某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险后,发现该车辆被查封,无法正常使用,故联系保险公
司要求退保。经核实,该车不满足交强险退保规定,最终保险公司只为罗某办理了机动车商业险退保
【案例分析】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
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交强险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公益性,一般情况不可随意退保,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办理
退保:
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4.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只可解除保险起期在后的保单);
5.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
6.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温馨提示】当消费者需要办理交强险退保时,可先对照以上信息或联系保险公司确认是否符合退保条件,如果条件
允许,可按照退保流程提供退保相关材料,经保险公司审核后办理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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