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3月正式启动以来,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以下简称“商车费改”)方案一直在调整,时间表也一直未能确定,进展十分缓慢,而由于与民众利益紧密相关却迟迟悬而未决,因此商车费改也备受全社会关注。在日前举行的中国精算年会上,财产监管部精算处处长丁鹏就商车费改费率测算工作进行的一番介绍,让市场终于看到商车费改的“行进之路”。
可以说,费率是商车费改的重中之重。“此前出现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问题,表面上,似乎只关系到,与费率无关,但实际上,却体现了僵化的费率表与赔付成本变化的矛盾、僵化的费率形成机制与市场化的矛盾。”丁鹏表示,近些年,行业在承保、、精算、财务、IT等方面的进步,为费率市场化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市场进入全方位多层次竞争商车费改涉及范围大、波及面广。“商车费改后,保险公司制定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主体地位和责任得以明确,保险市场竞争的主要形式由当前的拼手续费、拼费用,转变为包括公司品牌、销售渠道、风险定价、成本控制、理赔服务、人才培养等全方位、多层次的竞争。”丁鹏认为,首先,商车费改的首要目标就是转变行业发展方式,促进行业提质增效升级。其次,强化消费者利益保护,提升保险行业形象也是商车费改的目标之一。丁鹏表示,改革后,通过市场机制激励保险公司进行产品创新,鼓励市场竞争,将使消费者享受更多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公众多层次、多样化的。
事实上,2012年3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解决了此前社会上反映强烈的多项霸王条款及矛盾,如“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问题都一一具体作出了规定,并拓宽了保险责任范围,这一举措是对如何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有力回答,而据记者了解,尚未出台的商车费改方案在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也有所建树。
当然,改进保险监管,落实简政放权要求也是商车费改的重要目标。丁鹏解释道:“保险公司选择使用行业示范条款及行业基准纯风险保险费的,只需向保监会简要说明,无需全文报送;对于自主系数在监管范围内的浮动,给予保险公司更大的自主权。
另外,拟订示范条款、基准纯风险以及进行条款创新性评估,由中保协负责,以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无赔款优待系数继续保留尽管监管层意图从行业的发展、消费者的利益着手,对商业车险费率甚至是行业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但消费者最为关心的仍然是保费与原来相比,究竟是高了,还是低了?据记者了解,保费由基准保费和费率调整系数两部分构成。

作者 you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