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定损金额存在分歧,保洁公司赌气拖延了修车时间,并由此产生了其他的费用。近日,同安区法院针对一起“赌气官司”作出一审判决,双方各负一半责任,各自损失1万多元。
今年3月22日,保洁公司的清扫车正常行驶在道路上时,被一辆牵引车追尾,造成清扫车损坏。经交警认定,牵引车司机负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对清扫车损失进行了评估,针对该车尾门是否需要更换等问题,与保洁公司发生了争执。由于定损金额存在分歧,导致车辆迟迟无法维修。
近日,保洁公司为此起诉物流公司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6万余元。保洁公司诉称,由于保险公司迟迟不定损,车辆无法维修,导致保洁公司只能租用清扫车,清扫车实际租赁时间为一个多月,租赁费用共计10多万元。因此,物流公司应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保险公司应当承担先予赔付的责任。
物流公司答辩说,保险公司延迟定损违反了勤勉义务,损失扩大的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但保险公司却说,保险公司的定损只是确定损失金额,并不影响车辆及时维修。原告因定损金额分歧而推迟维修日期,应当对推迟维修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
近日,同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保洁公司和保险公司各自承担推迟维修的一半责任。虽然原告起诉说,因延误维修产生的租车损失有10多万元,但法院审理后认定,这部分损失应为2万多元。因此保险公司需要赔偿1万多元,再加上2万多元的维修费用,一共赔偿3.6万多元。
法官说法 为赌气延误 双方都有错 法院审理认为,在这起拖延维修时间引发的官司当中,双方都有过错,双方都有责任。
一方面,保险公司应当知道清扫车属于特种车辆,如未能及时修复将给原告造成损失,但保险公司未能及时定损,主观上存在过错,应对车辆租金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原告在定损金额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应暂时搁置争议,先行及时维修,尽快恢复生产,而不是因赌气拖延维修时间,造成损失进一步扩大。因此,原告方也有过错,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双方各自承担50%的责任。

作者 you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