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的一项重要险种是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主要针对团体成员在意外事故中受伤后,需要接受医疗治疗的情况。

年龄在10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投保团体中的成员或其家庭成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保险期间内入住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对于该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日数,保险人按照《津贴给付表》的约定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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