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汽车时不论全款还是分期,消费者似乎都要在4S店购买车险,否则就会被拒绝售车;很多消费者不了解这是为什么,其实原因很简单-「无利不早起」是最客观的解释。

汽车销售行业的竞争非常激烈,品牌之间的竞争带来的是白热化的价格战;想要在竞争中抢占市场份额,能吸引消费者的核心因素只有足够低的价格,因为在相同预算范围内的车辆实际都是大差不差了。于是车辆的批发价格与零售价格的差值越来越小,单纯依靠进销差价很难获利,于是汽销企业就要找到其他的利润点,车险真实其中之一。

01两个阶段

保险公司与汽销公司是有合作关系的,这是保监会也承认的事实;具备代理保险业务的汽销企业其实有数万家,车险的兼职代理已经成为车险销售的重要一环,只是这种专业化的水平实际比寿险销售人员也高不到哪去。

不过这个问题不是消费者需要关心的,需要了解的只是两方既然是商业合作伙伴,而且能维持如此长的时间和非常大的规模;那么两方一定是「互利双赢」的,车险分为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理论上消费者具备自主选择权利的商业车险的保费,其中会有相当一部分为汽销企业的利润,比例会是多少呢?

费改前后的标准大致如下:

费改前最高60%费改后30%-50%≤15万区间的普通代步汽车的商业车险平均在5000元左右,费改之前的4S店就能赚到3000,换位思考的话是不是都会动心呢?曾经很多汽车的进销差价可以维持在五位数,然而现阶段大部分品牌充其量是四位数,零利润和负利润售车的品牌比比皆是;所以4S也是不得不从车险下手,尤其是费改后。

费改后的商业车险费用低了很多,目前20/30万区间的车辆以常规险种组合投保,费用也不过就是5-6k而已;而且车险要求“行业自律”后,给销售公司的返点也要降低很多,于是销售人员则会更加迫切的帮助车险兜售更多的附加险种。

重点:分期购车的消费者不仅要求首年在车行投保车险,一般还会收取几千元的保证金(车险押金),在还款期结束之前都必须在车行投保,结束后才会返还这些费用。很显然这就有些强买强卖的味道了,由此也可见4S的贪婪以及与保险公司的沆瀣。

不过也有些比较宽容的消费者会认可这种模式,原因主要是考虑到理赔便利性、售后技术水平,或者是传统销售行业存在的价值等等。但是这些理由都是不成立的,虽然现阶段强制投保仍旧是“默认规则”,但如果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这种不合法的做法最终必然会消失。

02强制投保·违反规定

强制投保有三种模式:

限制购买渠道·不投保不卖车限制车险品牌·必须投保指定品牌限制车险险种·必须按照标准投保这三种做法严格意义上都是违法行为,虽然汽车作为商品可以定制一些附加购车条件,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消费者可以选择或不选择购车。然而汽销行业将其视为“潜规则”,不按照这个标准投保就买不到车,那么这种行业陋习当然就属于违法行为了,因为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违反的规定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指定品牌和险种当然也违反了相同的法律法规,此时汽销企业作为所谓的“兼职代理机构”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可是大部分消费者是不是都选择了“吃个哑巴亏”,之后无非是到网络上抱怨一番,这能起到什么作用呢?所以问题还在于消费者自身缺乏法律意识以及懦弱,连尝试读读消法的欲望都没有,期望“卖方自律”显然是天方夜谭。

至于所谓的车行投保理赔便利也是无稽之谈,车险就是在车辆出现责任交通事故时,帮助车主按照保额标准“付款的机构”;消费者认为应当在哪维修车辆,车险就得认头!这从保险法和消法中都能找到答案,保监会管理着保险公司也是真能起到一些作用的,出现问题反馈到保监会总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实测在帮助友人购车时遇到强制投保,细读购车合同中没有说明不允许退保;于是在投保后随即到保险公司退保,因保险公司与该品牌4S有合作关系而拒绝,问题反馈至保监会后没出两个小时就得到了解决。最终解决方式是没有退保,但是比其他渠道自行返点的价格还要低——在个人用户市场中有八成消费者敢于这么做的话,强制投保的现象不出一个月就会消失了。

最后再了解两个重要的机构吧。

保监会·12378消协·12315遇到问题不要慌张,也别先想着怎么在规则的灰色区域中讨价还价,这只会让汽销终端永远无法正规,因为消费一方就没想着正规。在仔细阅读购车合同之后,如果车险保证金、金融废物费、出库检测费等费用均未注明于购车合同的话,大可以直接签订。

后续遇到所有合同之外的无理要求则可以反馈至上述两个机构,一旦这种购车模式成为常态,问题自然会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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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天和Auto-汽车科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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