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不少车主买了交强险,但却没及时粘贴保险标志。今后,无论是未粘贴标志还是未投保交强险都得注意了,因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加大开展对机动车强制保险标志的集中检查力度。交警部门提醒,为保障您及他人的安全和权益,机动车还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要尽快办理,已经投保的一定要按规定粘贴,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
“对机动车实施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是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的有效措施。”在昨日召开的关于加大机动车交强险标志检查力度新闻通气会上,市交警支队交通科民警梁洪超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规定粘贴强制保险标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不按规定贴标志大多因爱美
据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红岩称,在检查中他们发现,不按规定贴保险标志的行为并不是个例。这些车主之所以未贴保险标志,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一是车辆交完保险后不知道要贴标志,或是忘记贴;二是车辆前风挡玻璃破损更换,标志损坏或丢失,没有及时补办;三是车主怕遮挡视线,影响美观而故意不贴。其中,因为第三条原因而未贴保险标志的人最多。
车辆的各种标志非常重要,年检和保险标志记录了车号 、年审期限、保险期限等内容,交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首先会根据年检标志辨别年审车辆与非年审车辆。在执勤当中发现没有贴年检标志的,很可能车辆未年检未年审,也可能是车辆挪用号牌,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情况。
未投保将处两倍保费罚款 
市交警部门将结合“迅雷2013”行动,对于路巡路查中发现的机动车未放置该标志的情形,按照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扣留车辆。
其后,经核实车辆已经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对其未放置强制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1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第2款规定,处50元罚款,记1分。 
经核实车辆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第98条第1款,将强制车辆所有人按规定投保并处两倍保费的罚款。由于各类车型的保费不同,因此罚款额度也不同,罚款将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于车辆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十日以下拘留,罚款2000元;对于车辆使用其他车辆保险标志的,处以2000元罚款。
 交强险和商业险区别真不少
在给爱车投保时,有部分车主并不是很清楚交强险跟普通的商业险有哪些区别。记者咨询保险公司获悉,首先,两者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险是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其次,保障范围有区别。除了《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第三,交强险具有强制性,而商业险在交强险赔偿后予以补充赔偿。第四,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第五,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而商业险并不区分责任限额。

作者 you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