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汽车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落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车载货物分为固体、液体和气体三种。本附加险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是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装载在保险车辆上的固体货物(对盛装液体和气体的容器视同固体货物对待),从保险车辆上掉下,砸伤(亡)他人或砸毁他人的财产,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二)责任免除
(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2)在装卸过程中货物掉落所造成的损失;(3)车载货物掉落造成保险车辆及货物本身的损失;(4)车上所载气体、液体泄漏所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
(三)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投保时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四)赔偿处理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作者 you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