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以下简称)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类似商业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对投保司机的作用可以理解为,当不慎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而向你追偿时,你可以将这部分支出转移到保险公司。交强险的初衷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弱势群体的利益。由保险公司向第三方(除保险公司、投保司机外的那方)的人身财产损失提供补偿。避免车祸后,司机和受害方都没有钱而延误治疗的情况发生。实行交强险制度是通过国家法规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经营该的目的便是盈利,这与交强险不盈不亏的经营理念显然相去甚远(目前交强险的全国统计情况表明,保险公司在该险种上暂处亏损状态)。
此外,交强险还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民事合同,机动车主或者是管理人拥有是否选择购买的权利,保险公司也享有拒绝承保的权利。总而言之,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投保的,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由保险公司向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失提供补偿。它的作用非常有限,赔偿的范围也有限,建议司机另外购买驾驶员,来补充保障。很多车主如果对于自己的爱车还是不放心,那么出于车辆本身风险考虑,您不仅可以投保小车交强险,也可以投保车辆安全的商业险:如、盗抢险等等。对于第三方责任险,这里笔者要和你来探讨下它和交强险的区别。第三方责任险属于商业险,车主可以自愿购买,相对于交强险来说,它没有设置分项限额,所以理赔的内容也不一样,具体车主可以咨询相关的专业人士。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作为最常见的6座以下私家车,根据相关规定,需缴纳保费为950元,赔偿限额最高为12.2万元。但小车交强险的保费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会根据实际出险的情况进行酌情调整,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所以,私家车主们如果想在来年减少小车交强险的投保费用,不仅需要注意安全驾驶,也要避免自身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同时这也是对自己和对他人负责任的态度。

作者 you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