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者责任险免赔率的规定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照下列免赔率免赔:
(1)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2)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
(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
赔款=责任限额X(1—免赔率)
(2)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责任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X(1—免赔率)
(3)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是指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且事先未征得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擅自同意承担或支付的赔款。
(三)一次性赔偿原则,一次性赔偿原则是指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者责任险应遵循一次性赔偿结案的原则,保险人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事故赔偿结案后,对被保险人追加受害人的任何赔偿费用不再负责。
(四)保险的连续责任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为连续责任,即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限届满。
也就是说,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保险人赔偿后,无论每次事故是否达到保险责任限额,在保险期限内,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仍然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作者 you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