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车辆事故保险理赔终止协议,大多数车主都会提出疑问,这个协议对于车主们来说究竟是合理条款还是不合理条款呢?也许部分车主还没有接触到这部分保险环节。本期,小编就与大家一起来深度解读此协议背后的内容,希望对众多私家车主有所帮助。我们先从一个案例开始分析。某车主投保车辆事故保险,保额为40万元。在保险期限内先后发生数次保险事故,第一次车辆受损15万元,第二次受损20万元,第三次受损8万元,第四次受损45万元,第五次受损6万元。那么,此案例的保险人总计获得了多少赔偿款呢?保险公司又是如何赔偿的呢?这个案例与我们上面提到的车辆事故保险理赔终止协议又有何关联呢?购买过保险的投保人应该对保额都有一个比较清晰的概念,就是你买了多少钱的保险,换句话说就是一旦出现保险中所列举的重大事故投保人所能够获得的理赔金额。回到这个案例,因为机动车辆保险的历次赔偿金额不累加,只有当某一次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才会终止。在本案中,保险公司第一次事故后赔偿15万元,在第二次事故后赔偿20万元。这两次的赔偿金额均未达到保险金额而且不进行累加,所以在第三次事故后赔偿8万元。但在第四次保险事故损失45万元,超出了保险金额,保险公司赔偿40万元后车辆事故保险理赔终止协议自动生效。保险公司对第五次事故损失不再承担赔偿责任。通过这个例子我们不难看出,该车主投保40万元的车辆事故保险,实际上获得了总计83万元的理赔服务。所以此终止协议实际上是为了保护投保人及保险公司双方的利益而拟定的,而非部分车主理所当然认为的霸王条款。
下面小编通过实例为大家解答了关于车辆事故保险理赔终止协议的疑问,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梳理一下车辆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
步骤1:申报赔偿。交通事故一旦发生,首先主驾驶人要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此外,针对路面事故及非路面交通事故(如因驾驶原因撞在墙上或树上),还要尽快分别向交通部门及安委会寻求处理,并提请相关部门出具材料证明。
步骤2:审核定损。向保险公司报案以后,保险公司会派人到现场或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然后对车辆定损,预估合理费用,并通知事故车主到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果车主希望自己修理,可办理相关自修手续,费用如超过定损金额,需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
步骤3:赔付规定,全部损失。事故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保险额低于或等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全损车辆,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实际价值,会按出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步骤4:部分损失。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最后,小编需要再强调一下赔付时间。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或车辆修复三个月之内,投保人应持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事故处理证明、保险单及其他相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领取赔偿的同时,车辆事故保险理赔终止协议即时生效。

作者 you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