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先生向记者咨询:“前两天,我老婆开着家里新买的车在小区内停车时,不小心与我家另一辆旧车相撞,保险杠均出现较为严重的裂痕。”但向保险公司报险时,保险理赔员却称,由于两辆车都在梁先生名下,因此,只能赔付全责的全部损失,旧车不予赔付。
记者采访到多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同属一人名下的两辆车相撞,保险公司不予全部理赔是“险企惯例”,如今拥有两辆汽车的家庭已越来越多,不仅同属一人名下的两辆车相撞不予理赔,有直系亲属关系名下的两辆车相撞也很难得到全部赔付,这主要是为了防范“骗保”的道德风险。不过,对于类似梁先生这样的尴尬局面,一些保险公司的内部人士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在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报警,只要警方到现场认定是意外事故,并非故意造假,并开出事故单,保险公司会按照正常出险模式处理。”而另外几位保险公司的业内人士也提出了一些“软着陆”的方法:“其实很简单,根本不用说是两辆车发生碰撞事故,直接跟保险公司说是两起‘单车事故’。只要车主咬定,车辆是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车主本人的疏忽发生的事故,车主负有全责,保险公司就可以理赔。不过,这也将存在骗保的法律风险,所以不主张这么报险。”

作者 you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