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少儿保险中,因保险给付而引发的保险纠纷最常见于附加医疗保险中,少儿险基本险保险金的给付是按合同进行的,但作为附加险的医疗保险却可能存在难以取舍的问题。
医疗保险包括补偿方式和定额给付方式两种,如果投保人单位同意其子女在本单位报销其医疗费用的话,那么最好选择补偿给付方式。因为补偿方式规定,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给付的医疗保险金应该在保险金额以内,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而无论投保人向单位或向保险公司报销自己子女的医疗费,都需要提供支出医疗费的原始凭证,而不能仅凭复印件。所以,投保人是不能同时向所在单位和保险公司申请报销子女的医疗费用的。
而定额给付方式就不同了。因为定额给付式医疗保险无须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发票,仅凭其指定医院出具的在保险合同中列明的疾病证明,就可以按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给孩子买了这种附加险后,孩子生病住院,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医疗保险金后,仍可凭就医所支付的医疗费用单据向所在单位申请报销,这样保险与公费医疗就不矛盾了。

作者 you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