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宣传月的启动,各个旗县区街道社区、企业、厂矿等地也陆续设立分会场,全面宣传工伤保险条例政策。
7月17日,记者从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于日前实施,同时废止原,该首次将公务员列入工伤保险范围,同时在提高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工亡待遇以及减轻企业负担有了新突破。工伤保险基本达到全覆盖从2004年1月1日启动,记者从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在启动的10年后,全市各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差额及全额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纷纷参保,工伤保险基本达到全覆盖。据初步统计,参保人群为16岁以上,60岁以下的在职职工,全市参保人数已经达到45.94万人。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科长刘淑云介绍,目前无论是企业还是职工,都已经认识到了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发生工伤以后,如果该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那么就需要用人单位来支付工伤保险费,而这逐年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增加是对用人单位的一个巨大负担,但是工伤保险属于大数法则,参保人群较多,发生工伤后企业的负担就会很轻。例如,有的小型企业可能只有几个人,可一旦发生工亡事故让用人单位支付50到60万的费用,这很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如果他参加工伤保险,每个人在每月交20到30元左右,一旦发生工亡事故,50万到60万元的待遇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来分担。公务员列入工伤保险范围除了工伤保险基本达到全覆盖之外,经过10年的探索与研究,工伤保险在逐年完善,其中,在增加参保范围上,此把公务员列入了参保范围。规定,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可以参照本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享受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所需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和本执行。

作者 you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