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劲松:我的一个朋友开富康在延庆四海撞车了,车撞得很惨,车身变形。富康是承载式车身,如果车身变形,将对车的安全性、操纵性造成很大的影响。保险公司委派的修理厂初步定损是3.5万元,以修理为主。
徐峰:从修理厂的角度当然是愿意修,修理厂可以从工时费和配件方面多挣一些利润,特别是小规模的修理厂。一方面,小修理厂的工人劳动力价格相对低廉,从工时费的角度可以赚取最大的利润;另一方面,小修理厂没有资金建立大型的备件库,许多配件需要外购,这也造成了较高的成本。
李仲强:保险的作用之一是经济补偿功能,赔偿的原理是以修复为主。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如果车辆还能修复,在保证修理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我们倾向于以修为主。如果不能保证修理质量,则肯定是要换的,这不是简单的价格问题。
车主:保险公司是以实际损失为定损依据。假如在发生碰撞事故后,安全带并没有断裂。安全带在出事故、受强烈冲击之后已经超过其疲劳极限的,是应该更换的。这种情况能不能换新的?
李仲强:发生保险事故后,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客户认为应该更换安全带,可以提供相关部门的技术证明和检测结果,在证明确实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情况下,可以予以更换。

作者 youjia